– RFP 只会在其专业领域内为客户进行财务规划,并以维护客户的利益为优先。
– RFP 应通过持续教育、培训、研究和专业知识以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 RFP 不应向客户或潜在客户作出任何误导、虚假或无根据的陈述。
– RFP 应当为其受雇工作中就有关法律或法规承担个人责任。
– RFP 不会在没有获得能够胜任完成此类工作的知识的情况下接受和完成财务规划,除非规划者与此类有知识的人有关联,或者在接受任务之前向客户披露了缺乏知识的情况。
– 如果工作是在收费的基础上进行,并且客户根据您的建议采取行动,RFP 必须向客户披露从客户以外的相关收入。
– RFP 应向协会报告任何以欺诈方式自称是RFP会员的个人。
– RFP 不得为希望获得服务的潜在客户区分种族、信仰或肤色。
– RFP 应遵守其特定国家和职业规定的任何其他道德规范或法律。